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起涉“危险废物”执法领域典型案例

2023-10-26 15:42: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消息(泸州频道 魏杰)10月25日,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生态环境执法的指导作用,现将涉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

某作坊非法收购、处置三元催化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

案情简介

自2022年7月“两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江阳生态环境局对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部分中介人员为谋取利润,将三元催化器(内含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私自拆解后出售至外省,未按要求将三元催化器随车送报废机动车拆解机构依法处置。发现该线索后,市生态环境局和江阳生态环境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联合公安机关对相关情况进行摸排核实,最终锁定重庆市大足区某作坊长期非法进行三元催化器收购、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七条的规定,该作坊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目前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已立案侦办。

案例二

四川某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将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提供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泸州市合江生态环境局按照“两打”工作安排,对四川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21年2月以来,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皮桶(盛装二甲苯、二氯乙烷、粗甲酯、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等溶剂)非法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某个体户从事经营活动,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八条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目前,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已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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