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处罚金783.63万元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2024-04-19 16:47:06来源:编辑:魏杰

泸州观察 郭荞璐

4月18日,据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通气会获悉,2023年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6起,实施行政处罚79件,处罚金额700.03万元;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免于处罚金额783.63万元,免于处罚金额首次超过实际处罚金额。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涌介绍,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多措并举执法帮扶,污染防治更有合力。在执法检查方面,2023年全市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28项,专项行动检查点位5700余个,发现并交办问题2000余个。在问题整改方面,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和交办的信访问题,生态环境部排查交办的赤水河(四川)18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大气帮扶方面,选派13名执法骨干分赴三省开展3轮次线下监督帮扶,在全市范围开展线下监督帮扶7轮次,第13轮全国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成绩排名全国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方面亦有暖心举措。在执法模式方面,强化非现场监管,全年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1000余次,现场监督检查次数同比下降27%。执行正面清单制度,将19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整合执法计划,将6个专项检查优化整合为1个综合性检查,会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8次,督查点位79个,减少对企检查次数。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包容审慎,2023年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免于处罚金额783.63万元,同比上升62%。”傅涌表示,这是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近年来免于处罚金额首次超过实际处罚金额。同时,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还通过“送法入企”“四个一”帮扶等活动,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帮扶。

2024年,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围绕大气污染防控,小流域治理,固、危废监管,建设项目、排污许可执法,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等方面,有序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持续守护一江清水、一片蓝天、一方净土。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川渝、川滇、川黔等毗邻地区联合执法检查,助力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将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执法与帮扶并重”理念,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送法入企”“体检式帮扶”等活动,常态化更新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帮扶,规范使用处罚裁量权,依法实施“首违不罚”等,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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