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确保反腐利剑更亮更锋利

2017-12-26 10:52: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设立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制、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或地方党委全面负责,健全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组织体系。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本身就具有强大震慑作用。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时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我们要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圆满完成改革目标任务。腐败是侵蚀党肌体的毒瘤,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式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了系列廉政新规定。巡视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

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八项规定”的等约束措施之下,纪检监察与反腐成绩是显著的。“老虎”“苍蝇”齐被打,极大地净化了干部队伍,令老百姓拍手称快,对更多的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那么,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就是为了整合行政与司法系统关于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职能,建立集中统一的监察与指挥体系,便于反腐败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法治、体制、观念多层面改革创新的一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将确保确保反腐利剑更亮更锋利。(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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