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符合救治条件的先心病儿童可申报救治

2017-06-07 15:16: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记者从泸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泸州将继续开展泸州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凡符合救治条件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家庭可提出救治申请。

救治范围内的患儿,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按以上医疗机构定额收费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内全额报销;属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按以上医疗机构定额收费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内报销85%,其余部分由患儿家庭自行承担。

属于救治范围的患儿,其家长(监护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向参保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治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申请救治对象持登记表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复查确诊并进行治疗。对复查后不属于上述四种先心病的参保患儿的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予以报销。(记者 熊腾)

四川在线泸州新闻热线:0830-3776680,微信:【发现泸州】,投稿QQ:115130544@qq.com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