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获最高法院表彰

2014-12-26 15:25: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詹崇江

四川在线消息(詹崇江)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并通报表彰。

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2014年1-6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泸州中院执行局切实将专项活动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执行作风、保障民生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责任落实,合力开展攻坚,注重实际效果,通过个案督办、分类指导等有效措施,成功化解了一大批执行疑难案件。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615件,兑现标的2753.496万元。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中院执行局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每周收集活动信息,每月点评通报。全市法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和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

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充分依靠党委政府解决执行难。强化民生理念,优先执行民生案件,对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快兑现。切实把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执行干警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活动实效。

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充分发挥“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和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利用多种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加大对恶意逃债的打击力度,活动期间,共依法拘留恶意逃避抗拒执行被执行人2人,罚款11人,共计13.5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人,公开曝光32人,限制高消费7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有29件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司法救助,温暖民心。春节前夕,对11件案件的15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15.9万元,并将4万元救助款送到了残疾当事人家中。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实施司法救助49件,为61人解决救助金73.5万元,此外,还对2人实施了民政救济,解决了低保问题。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实时呈现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情况,积极展示人民法院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求实奋进的良好形象,为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在人民法院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在线、泸州电视台、泸州日报等媒体上刊发稿件40余篇,市中院编撰执行专刊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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