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还款 叙永法院处以拘留并罚款

2016-11-11 14:43: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周洁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罗永成 陈本刚)被执行人张某忠原本是经营货车的老板,因发生交通事故,经本院判决张某忠应支付泸州纳溪区建乔物流有限公司赔偿款71345.86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忠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申请人遂于2016年1月13日第一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对张某忠进行批评教育及法制宣传后,被执行人张某忠表示自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签订和解协议仅是缓兵之计,连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赔偿款都未按约履行。

申请执行人万般无奈,只得第二次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第一次执行时,承办法官已明确告知张某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第二次执行中,被执行人张某忠仍以“反正我现在就是没有办法”“随便怎么着都没有钱”等为托词,有能力却坚决不履行其赔偿义务。

近日,承办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忠,经沟通无效,当场对其宣读“拘留十五日、罚款一万元”的决定书。此时,张某忠方才慌了神,主动“自我反省”,并表示愿意按原定协议继续履行并立即补上第一期未履行欠款。

俗话说的好“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奉劝“老赖”们,莫要等到真拿出强制措施才醒悟。赔偿义务不容抵赖,司法威严不可挑衅,法律法规更不可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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