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快速办理案件 调解兑现暖人心

2017-03-10 14:16:4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彬)“感谢您们,辛苦你们了!”3月8日,申某、柳某、申某某拿到了自己因交通事故受伤应得的赔付款232662.68元而特意前来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当面向法官说。

2015年10月20日,申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妻子柳某、儿子申某某与一轻型货车发生碰撞,致使申某、柳某、申某某受伤,摩托车受损。该次事故经交通警察认定,肇事货车驾驶员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申某、柳某、申某某无责。事故发生后,申某、柳某、申某某自行垫付医疗费住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申某、柳某的伤分别构成八级和十级伤残。对于申某、柳某、申某某因本次事故导致的损失,几经协商未果。申某、柳某、申某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向亲戚借的,因事故未能解决,致借款久久未能归还,申某、柳某、申某某为此非常着急而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本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在通知当事人时了解到申某、柳某、申某某的期盼后,迅速通知侵权人曹某与其所有的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及时采用庭前调解方式,利用一下午的时间组织调解。最后,侵权人曹某与保险公司表示自愿赔付申某、柳某、申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32662.68元。达成调解协议后,申某、柳某、申某某于2017年3月7日如愿拿到了全部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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