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调解纠纷案件

2017-03-13 18:05: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向阳)近日,泸州市叙永法院调解中心受理了一起姐姐诉弟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居住在枧槽苗族乡的周某秀是周老汉家唯一女儿,周某秀十几岁的时候,周老汉收养了一个儿子取名周某举。随着周某举年龄的增大,姐弟在生活中逐渐产生了些矛盾。

几年前,周老汉去世时,姐弟对家庭内部承包田土的分配管理发生分歧,姐姐不许弟弟参与周老汉的丧事,独自花二万余元安葬周老汉。

两年前,姐弟俩又因田土的事发生抓扯打架。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姐姐将弟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用。

在法院调解中,弟弟表示不是自己不愿为父亲出安葬费,而是姐姐在故意排斥他。现在弟弟提出只要姐姐允许将他的名字刻在养父墓碑上,愿意将父亲的安葬费全额付给姐姐。这一说法,既体现了弟弟的孝心,也符合当地的民风民俗,很是通情达理。法院在给姐姐做工作后,姐姐同意了。此时,和谐的氛围出现了,既然二万多元的安葬费弟弟都愿给姐姐,何况还会不给不到三千元的医疗费吗,很快这两个问题解决了。

双方矛盾的主要根源是家庭内部承包田土的分配问题。法官继续做调解工作,又促进姐弟俩对家庭联产承包田地进行了各自管理经营范围的约定。双方还对生活中的一些琐事达成谅解,说好之后,弟弟马上到银行取来现金,当着法官的面给了姐姐。姐弟来时分别进入法庭,走时有说有笑一起离开。

对于民事调解工作,不能就事论事,就本案而言,诉请的只是个赔偿问题,赔偿是因为有了损害,什么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找准矛盾的根源,一步步理下去。把当事人的一揽子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好了,成就了一家人的和睦,化解掉矛盾纠纷才是我们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所在。

叙永法院调解中心,由三位未入额但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组成,调解中心下设三个调解室,分别受理家事类、侵权类、合同类案件。今年以来,调解中心共成功调解案件200余件,平均结案用时12天。通过调解中心,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有利于提升司法效率,有利于叙永法院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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