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 叙永法院成功调纠纷

2017-03-30 09:59: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夏鹏)近日,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周某在起诉状中称双方无子女。在诉讼材料送达被告毕某后,毕某说其与周某育有一儿子,只是落户在他人名下,而且周某一直不承认儿子是他的,十余年来,周某都一直未支付过儿子的抚养费。

经过法庭审理,原来,十几年前,被告毕某在原告周某外出务工期间生育一子,为了规避缴纳社会抚养费,花了几百元钱请人私自将孩子户口上到一单身汉名下,户籍上关系为“养子或继子”,原、被告和孩子至今仍不认识该户主。

法官审理中查明,该孩子是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并告知原告若不认可是其亲子,可申请作亲子关系鉴定,否则应承担抚养责任。又进一步耐心对被告释明:无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均地位均是平等的,父母对其不能独立生活的,都有法定抚养义务。

最后,在法官主持下,该案得以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纠结了十几年的感情、家庭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原告最后说道:“要把对孩子十几年物质上的、感情上亏欠弥补起来”,并自愿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被告表示:“只要原告认可孩子是他的,我就满足了,抚养费支付与否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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