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一夫妻分居10年 子女陪父母离婚

2017-05-08 17:12:2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刘燕) 近日,叙永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但因其中一方患病无法书写自己姓名而无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共同来到法院就离婚问题进行咨询。

原、被双方于1991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合,女方自1997年外出务工,原、被告双方一直分居至今。双方因考虑到离婚对子女会造成不良影响,一直到子女成年并征得女儿的同意后,协商一致决定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女儿均到场表达了同意父母离婚的意愿,也当庭表示将继续一如既往的履行好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案件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向原、被告及其子女进行了法律释明,虽然父母自愿离婚,成年子女也应当对父母做到应尽的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结婚与离婚的自由,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因考虑到如果在十年前选择离婚将会给未成年子女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双方在子女成年后并征得子女的同意后,最终达成离婚一致意见,也取得了子女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双方子女也向父母承诺会一如既往的做到子女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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