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法庭:原告不会说汉语 工作人员来翻译

2017-06-13 11:04:5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饶兰兰 侯健) 近日,叙永法院少数民族法庭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现场多了一个人---翻译人员。

原告是一位50多岁的苗族同胞,对简单一点的汉语能够听懂,但因未上过学读过书,平时也不善交流,不会用汉语进行语言表达,只能够说自己本民族的语言。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庭审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法庭得知此事后,便指派了该庭一名通晓苗语和汉语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翻译,从而让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协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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