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首案调解成功

2020-03-17 19:37: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范叙 王雪莲 范翼瑶)3月16日上午,叙永县人民法院与辖区老协会共同在家事法庭设立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的驻庭调解员们,成功调解处理一起一家四口共有物分割案件。

一切皆因拆迁而起。1963年,原告陈某之与丈夫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长子杨某富,二女杨某芝,三女杨某兰。1982年,丈夫去世以后,陈某之独自将三个子女拉扯大。相依为命的母子四人本也是感情深厚,相安无事,可让人意外的是2012年,陈某之与丈夫修建的房屋被征用,得到了4万元的拆迁补偿费。

陈某之、杨某兰、杨某芝与杨某富(被告)对该款项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经多年协商未果,母女三人只得与杨某富对簿公堂,要求依法分割该补偿款。叙永法院家事法庭接收到母女三人起诉后,考虑到一家人为几万元纠纷闹了几年都没有协商好,又涉及老年人权益维护,遂将该纠纷委托驻庭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调解。

驻庭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秒撤诉。驻庭老年人权益工作室调解员接受委托后,随即开展工作,他们与社区干部一起去当事人居住地上门调解。一见面原、被告双方便展开了激烈争论,唇枪舌战、你来我往。在争论声中调解员也渐渐对双方的真实意思有所了解,原来被告并不是独自占用这笔补偿款、只要求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用于修缮过世父亲的墓地,而由于缺少沟通原告方一直以为被告不愿意与其分割该补偿款。掌握这个案件争议核心后,家事调解员采取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调解,析理明法后,双方对拆除补偿款的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随后,原告母亲陈某之与被告的两个妹妹杨某兰、杨某芝便当场写下撤诉申请书交给调解员。之后,调解员将纠纷调解情况回复给家事法庭,法庭审查后依法作出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

至此,一起僵持多年的家庭纠纷就此收场,母亲陈某之的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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