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46岁阿姨冒充未婚女子与三男子“网恋” 诈骗48万余元获刑7年2个月

2020-10-22 18:14:3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陈小红 泸州频道 郭慧琳)10月22日,记者从叙永县人民法院获悉,那位化身美女店主,同时与3名青年男子网恋,共忽悠走48万余元的46岁已婚阿姨谢某判了。该案件于9月22日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谢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获刑7年2个月。

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一天,在广西北海打工的被告人谢某在工地上见到了一部坏手机,手机里有张电话卡,谢某便用这张卡的电话号码注册微信,她为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微信名:梦梦(后改为“一切随缘”),将头像和朋友圈换成年轻漂亮女子的照片。

被害人喻某某、刘某、雷某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谢某。谢某称自己叫“刘梦”,是名20出头的未婚女子,是叙永县江门镇人,在泸州市区开了一家服装店。谢某同这3名男子在网上聊天,每日嘘寒问暖,这一来二去,在线上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谢某与这3名男子确认恋爱关系后,除了逢年过节让这三名男子给自己放红包外,还编造自己及其亲人生病、自己出交通事故等各种理由不断让这3名男子借钱。这3名男子信以为真,陆续给谢某转账。截至今年1月,这3名男子共计给谢某转账48万余元。

当这3名男子要求谢某发照片时,谢某就将在网上下载的漂亮女的图片发给对方。当这3名男子提出视频聊天时,谢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将摄像头对准其他地方,并找理由说不便视频。当网恋男友提出与其见面,谢某以出车祸等理由拒绝。至2020年1月共计骗取三被害人4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谢某退赔三被害人相关财物。

叙永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该案例提醒群众,网恋需谨慎,转账需核实。网络是虚拟的,虽不反对网上交朋友,如果没有核实真实性,千万不要轻易转账,不要被他人的甜言蜜语所欺骗。说不定所谓的年轻美女在屏幕的另一端也许是“已婚阿姨”或“抠脚大汉”。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