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公职人员辱骂执行法官、拒不执行 被拘留15天、罚款2万元

2020-12-14 10:44:1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白光强)“法官,对不起。”“法官,谢谢您。谢谢您的宽宏大量,谢谢您的宽容和理解”,这是被执行人张某林从走出看守所那一刻不停重复的话语。为何会出现这一幕?要从一次通话说起。

被执行人张某林、王某红系夫妻,被执行人张某林系叙永县某乡镇公务员,被执行人王某红系叙永县某镇中心校老师,从两人的职业和受教育程度上来看,很难与蛮横和失信联系起来。

2017年2月的一天,被执行人张某林、王某红夫妇与申请执行人泸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对购房价款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被执行人张某林、王某红未按约完全支付首付款,尚欠该房地产有限公司首付款50000元。经多次催收未果,无奈之下该房地产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6月4日,经叙永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被执行人张某林、王某红于2020年8月4日前向申请人泸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4000元,本案纠纷至此全部了结;若到期未付清,被执行人应以余下款项为本金加付资金利息(月利率2%)直至付清为止,申请执行人可就余下所有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张某林、王某红履行义务,但经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拒不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拒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想到二被执行人都是公职人员,为了尽量不影响其工作,便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附近,准备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沟通、督促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先给被执行人王某红打电话,被执行人王某红因在上课,便让执行法官拨打其丈夫张某林的电话。执行法官接通被执行人张某林的电话后,讲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被执行人张某林在通话中对执行工作和法官表现出极度不满,在电话中不断辱骂执行法官,经法官多次提醒注意文明用语,不能辱骂执行法官、藐视法律权威,被执行人张某林不但不听提醒、警告,以更加恶毒的言语进行辱骂。次日,经合议并报批准,决定对辱骂、威胁法官的被执行人张某林拘留15日、罚款20000元。

被执行人张某林被拘留、罚款后,其妻子被执行人王某红及时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并代被执行人张某林缴纳了20000元罚款。同时,被执行人张某林也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写下悔过书,诚恳地向执行法官道歉,后提前对其解除拘留。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人民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或履行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在多次通知的情况下拒不到人民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拒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拒不履行义务。辱骂、威胁执行法官,将会受到人民法院的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所有被执行人引以为戒,诚实守信,切勿藐视法律权威,在人民法院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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