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法院执行冻账户 夫妻赶紧把债还

2021-05-10 11:14:1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唐蔺 邱崇选)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陈某、范某某夫妻追偿权纠纷一案。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冻结银行存款2.7万余元。

2014年8月,经叙永县人民政府小额担保贷款审查批准,叙永某银行贷给被告陈某、范某某夫妻小额担保贷款80000元,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为担保人,被告罗某某、李某某为反担保人,以罗某某在叙永县某小学的工资为抵押。2016年8月,贷款期届满,陈某、范某某夫妻未履行还款义务。同年10月,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偿还本金及利息81208.69元。后追偿无果,2018年1月某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到叙永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陈某、范某某向原告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81208.69元,被告罗某某、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陈某、范某某于2018年5月偿还某集团有限公司4万元,剩余金额一直未清偿,于是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遂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被冻结的其中一个账户是他们用于还购房按揭款的账户,若不能履行完毕,及时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将影响被执行人还房贷,且还将面临其他的严重后果。

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措并举之下,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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