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九中学校规定教师评中教一级职称时,必须要与学校签协议,评了职称后要再工作4年,提前调走就违反协议就要交钱4万元,请问合法不?
2015年9月,学校有教师调离,前任校长说违反协议交2万;2016年9月,又有教师考调其他单位,现任校长说按协议交4万,不交就不给你签字。请问同一个协议,交钱的标准不统一,请问此做法合理合法不?再说我家还是困难户,为了交钱东拼西凑‘现在还差3万元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