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税务局创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在全省推广

2019-01-16 14:29: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王正元)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创新成果的通知》(川自贸领办〔2018〕6号)中明确,将泸州市税务局推出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作为八项创新成果之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记者从泸州市税务局获悉,目前,该创新模式正在向国务院申报国家级制度创新成果,一旦成功,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新模式,是指生产型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之前,税务机关提前介入,将出口退税申报后进行的一系列生产经营情况、供货企业风险、备案单证等核查和服务程序前置到申报前,提前调查企业出口和购货真实性。在企业申报后,税务机关可快速对按规定不需发函调查的疑点给出核查结论,提高了办理效率。该创新成果的推行,能够大幅度提高退税效率,实现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税收风险、规范企业管理的“三效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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