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法院成功防止百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13-01-10 11:14:40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代陈伟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曹德远 王睿)2012年12月21日,龙马潭区法院将一港商涉嫌通过司法程序侵占的价值100万元财产,全部移交给泸州市国资委指定的管理人泸州交通机械厂接管,防止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7年4月3日,港商刘某起诉泸州蔚景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景公司)要求归还借款99.2万元。双方在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蔚景公司于2007年5月6日归还刘某借款99.2万元。逾期后,刘某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蔚景公司价值100万元的财产抵偿给刘某。

鉴于金额巨大,被执行人又属中外合资企业,执行人员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蔚景公司系刘某与泸州双菱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菱公司)于2001年合资开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双菱公司属国有企业泸州交通机械厂出资成立的公司,该公司已于2005年8月注销。刘某系蔚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起诉公司,却无其他股东的参与或者股东会的决议,该笔债务是否属实存在疑问。于是,执行人员要求刘某出具借款资金来源证据以及转账支付凭证,同时,对上述财产依职权进行了查封。刘某及其委托的蔚景公司代理人对执行人员的质询支支吾吾,离开法院后便杳无音信。

在刘某去向不明后,蔚景公司的财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龙马潭区法院一方面安排人员进行看管,一方面经调查发现,蔚景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财产在改制时是泸州交通机械厂投资到双菱公司的国有资产,后泸州市政府发文恢复了上述财产的国有资产性质。于是,龙马潭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依法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并发函商请泸州市国资委指定,将价值100万元的国有资产交由泸州交通机械厂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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