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拔出萝卜带出泥 盗伐林木牵出了案中案

2013-02-06 15:59:31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代陈伟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周涛 张叶)2013年1月,叙永县森林公安局经过近7个月的艰苦侦查,成功侦破了观兴乡张某、陈某、张某团伙盗伐林木案,同时,该案侦查过程中牵出的另一起盗伐林木行政案件也成功告破。

拔出萝卜带出泥 盗伐牵出案中案

叙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观兴乡林场副场长李胜云的报警电话:“观兴乡集体林场沙田林区的林木被盗伐。”该局立即派出民警调查,当民警赶到营山木材加工厂后,发现厂房堆放的一堆杉原木正是涉案林木。

侦查人员立即对该木材进行现场检尺,固定证据。经现场检尺,该堆木材共计75件,原木材积近3立方米。

5月30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对此事进行侦查。经群众提供线索和进一步侦查发现,锁定了观兴乡沙田村二社的张某辉、陈某国、张某勇为犯罪嫌疑人。

6月1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县森林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辉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讯问,张某辉交待出伙同陈某国、张某勇于2012年农历4月中旬到观兴乡林场沙田林区大石缸处用弯刀、手把锯锯倒11株杉树,事隔十多天后,再次来到林内将11株杉树进行剃枝,制成了50件杉原木并运往营山乡木材加工厂销售。

同时,陈某国、张某勇交待了在沙田林区大石缸处盗伐了11株杉树,制成的原木75件。

为何张某辉交待的盗伐数量与陈某国、张某勇交待的数量有25件的出入呢?侦查人员决定对陈某国、张某勇再次讯问,并到案发地深入调查。

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当侦查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时,2012年8月,观兴乡张某祥、张某华来到县森林公安局,要求投案自首。

经讯问,张某祥、张某华交待了其于5月26日晚上盗伐观兴乡林场集体林木销售到营山木材加工厂的事实。

他们在营山加工厂销售木材时,正好遇到了同时销售盗伐林木的张某辉、陈某国、张某勇等三人。事隔几天后,张某祥、张某华二人知道了森林公安正在调查观兴乡盗伐林木案,张某辉已被抓的消息。

为逃避法律制裁,张某祥、张某华找到陈某国、张某勇二人,要其二人咬定营山乡木材加工厂发现的盗伐林木全是张某辉、陈某国、张某勇三人所为。

根据张某祥、张某华二人交待,县森林公安机关对其盗伐观兴乡林场沙田林区大塆子处进行现场勘查,张某祥、张某华盗伐杉树6株,制成25件杉原木。在事实面前,陈某国、张某勇承认了其欲替张某祥、张某华顶罪的事实。

至此,该盗伐林木案水落石出。 经查证,张某辉、陈某国、张某勇共同盗伐林木立木蓄积近3.6立方米,得赃款2800元,涉嫌盗伐林木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祥、张某华盗伐林木,属违返《森林法》的盗伐林木行为,叙永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2人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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