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获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称号

2013-07-06 09:46:37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郭小容 姚远)近日,在泸州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上,泸州中院被泸州市委表彰为“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

强措施,争创一流。换届以来,新一届班子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抓手,将争创“四好”班子列入重要日程,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开展争创活动。制订了“1234”五年发展规划,争创“两个一流”。2012年,泸州中院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综合考核中获特等奖,位列全省第一,并在全部六个单项考核中获得四个单项全省第一(领导班子、精神风貌、审判质效、司法服务);泸州中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示范中院”和“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4月,泸州中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强学习,提升素质。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制定《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从学习的指导思想、内容到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法,都作了详细规定和明确要求,并按计划认真执行。2013年2月,泸州中院党组被市委宣传部评为“2012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中心组成员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被市委宣传部评为“中心组理论学习优秀学习成果”。

强原则,促进团结。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议事、办事规则。对所有重大工作、人事、经费开支等坚持实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党组一班人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待、团结、和谐、齐心协力,提高了凝聚力、战斗力。

强党建,提升活力。以“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抓好群团工作,深入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规范了20余项制度。以支部学习为主要载体,采取举办“法官讲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建立健全了工青妇等各类群团组织。机关工会围绕和谐机关建设广泛开展活动。成立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机关青工委紧紧围绕机关党建工作重心,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机关妇委会坚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帮扶慰问。2013年,泸州中院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强勤政,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制定《为“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六个方面的具体服务措施,并对每项工作确定一名院领导牵头,狠抓落实。出台服务“两江四岸”治理、重大项目、“江南新区”建设等8个指导性意见,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顺利开展。将服务窗口整合成诉讼服务、立案调解和信访接待三大中心,打造更加全面、快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通道。坚持中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制度,开展争创“人民满意人民法庭”活动。泸县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强作风,深化廉政。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两级法院全院全员签订责任书。2012年以来,泸州中院开展审务督察专项活动9次,查纠作风不端现象;加大风险点排查力度,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26个,涉及立案、审判、执行、人事、后勤等环节,完善防控措施36项。泸州中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连续13年获全市一等奖,廉政风险防控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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