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成功维权

2013-08-11 10:24:53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王盛)近日,泸州市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泰安镇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纠纷,农民工刘有奎获赔1155000.00元。

据悉,2011年,海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公司)承建泸州市江阳区泰安机械园区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农民工刘有奎应聘到该项目工地从事墙柱拆除工作,同年12月29日,农民工刘有奎在拆除过程中因墙柱突然倒塌,造成其颈椎骨折,胸椎骨折,颈、胸段脊髓损伤伴截瘫等损伤。

2012年3月12日,经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受援人及其家属同意,由泰安镇工作站具体承办为刘有奎提供法律援助。

2012年11月,刘有奎所受损伤尚未治疗终结。泰安镇工作站承办人为提高维权效率、减少维权成本,使刘有奎的合法权益获得尽快维护,经受援人方同意与海力公司多次协商,建议根据刘有奎尚在治疗中的目前损伤,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以评定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来计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据此,刘有奎损伤经川金沙泸[2012]临鉴字第99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为二级伤残。

在充公参考该鉴定意见的基础上,泰安镇工作站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当面商谈、十余次在QQ联系、几十余次电话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由海力公司一次性给付受援人刘有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共计1155000.00元。

止于2013年8月,农民工刘有奎获得了全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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