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青春献基层 奋战基层法庭13年的拼命三郎

2013-10-31 10:32: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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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陈杰)有这么一个法官,他从毕业便奋战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13年。在审判工作上,他是拼命三郎,将一个个不可能变成可能;在调解工作上,他是热心大哥,贴心的为当事人化解一个个矛盾;在金钱诱惑面前,他四两拨千斤,维护了人民法官的正义形象。他,便是泸县法院云锦法庭庭长曾万军。

曾万军是一名普通的农村青年法官,现任泸县法院云锦法庭庭长。自2000年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泸县法院工作以来,他先后在多个派出法庭工作,始终奋战在基层审判工作第一线。他所审理的众多案件,至今无发回、无重审、无超审限,涉诉上访为零,没有一件错案,更没有一例违法违纪。

仅2012年,曾万军就以“拼命三郎”的干劲,办理案件321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95件,调撤率为91.8%,除去缺席判决、特别程序的案件调解率为99%。

经过长时间的磨砺和沉淀,曾万军以过硬的审判业务和脚踏实地的努力,成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骨干力量和调解能手,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系统十佳调解能手”等荣誉,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精心办案,真诚为民司法

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农民当事人,经济条件差、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官期待值较高等等现实,让曾万军感到了自己肩上担子的份量之重。“民事案件无小事”,曾万军始终以这句话来鞭策自己。

为了做到判案“准”,曾万军勤于学习,精于钻研,对于自己主办的案件,不论标的大小、案情繁简,总是用心地做好审判工作的每一环节。

为了做到办案“快”,曾万军想尽一切办法缩短办案期限,精心做好庭前诉讼引导,尽可能一次开庭结案,经他办理的大部分简易程序案件都在一个月内审结。

不仅如此,曾万军还走进企业、学校、乡村开展法制讲座、巡回办案,为群众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

曾万军曾办理了一件再婚老年夫妻离婚案,夫妻俩均年过七旬,生活自理能力差,丈夫却到法院起诉离婚。曾万军敏感地意识到案件背后可能存在隐情。经过他耐心询问,老人终于吐露实情。原来该老人的妻子最近生病卧床,他的儿女只愿照顾亲父;妻子的儿女又以母亲已嫁入男方为由拒绝赡养。看到妻子只能躺在床上忍受病痛,想到自己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无奈的老人只好以离婚的方式,希望能让妻子得到应有的照顾。

了解情况后,曾万军立即深入老人和双方子女家中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几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对双方儿女进行释法说理。

“赡养父母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应有的回报”,“有句古话叫‘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管是不是自己的亲身父母,每位老人都应得到年轻人应有的尊重和爱护”……曾万军融情喻理的劝导,感动了双方老人的儿女们,最终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老俩口得以安享幸福晚年。

云锦法庭庭长曾万军到当事人病榻前开庭
 

用心调解,力促社会和谐

经过长期的基层法庭工作经历,曾万军总结出了一套巧化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如冷却处理法、情理交融法、幽默化解法、案例引导法等,在审判实践中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调解案件时,曾万军总是以“朋友”式的语言与双方进行深入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讲明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使双方在他独特、诙谐的调解氛围中握手言和。

在曾万军曾办理的一件医疗赔偿纠纷案中,原告高某仅4岁,父母残疾、家境贫寒。她不慎摔伤后经被告泸县某卫生室、隆昌某卫生站、富顺某医院治疗,最后造成身体残疾。本案辗转三个鉴定中心,分别得到了不属医疗事故、被撤回、不予受理的结果,让原告家人感到心力交瘁。

在接到案件后,曾万军仔细分析了案情,发现此案现有证据对原告不利,如果驳回起诉,对原告的救济途径便终结,这将给贫困、残疾的一家三口带来沉重打击。为了让问题真正得到解决,他无数次与双方进行联系,从情理、法理、道德等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说法喻理,消除双方对立情绪,争取双方对彼此宽容和理解。

通过曾万军不懈的努力和调解,原、被告双方都被他的真诚感动,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得到了40000元的赔偿并及时兑现。在赔偿款兑现现场,历经波折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紧紧拉着曾万军的手,流着眼泪不停地说着感谢,让在场的人都感动不已。

巧借平台,构建立体调解

为了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曾万军巧借“大调解”平台之力,充分发挥司法所、群工办、法律服务所、村社干部等对当地社情民意比较了解的优势,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调动各方调解力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调解。

曾万军于2012年办理的原告父子三人分别诉四被告身体权和财产权纠纷三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被告因原告王某所建房屋挡住其祖坟风水一事与原告积怨多年,某天被告一家趁原告王某不在时,以铁锹、钢棍等打砸其门窗,原告王某的父亲和弟弟在上前阻止过程中受伤。本案经当地派出所出警并调解未果,镇、村干部也多次组织调解,双方仍僵持不下,三位原告遂到法院起诉,分别以身体权、财产权损害为由,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门窗损失等。

受理案件后,曾万军立即到村上了解情况,掌握到三案发生于同一事件中,原被告双方积怨已久,村镇群众都很熟悉整个事件的过程,而且双方不仅是邻居更是亲戚,如果贸然判决只能加剧双方的矛盾。考虑到案件特殊性,曾万军果断启动大调解机制,三案合并调解,联合镇、村两级部门,特别是发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的群众基础,多次到事发地点和原、被告的家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曾万军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分析了事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特别是对被告一家人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引导两家人正确认识问题,珍视双方作为亲属和邻居的双重关系,平心静气进行协商。同时,在当地比较受人信赖的人民调解员也举出很多邻里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故事,劝导双方从长远考虑,妥善解决纠纷。经过多方调解,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原告一家带来了伤害和损失,对原告表示歉意。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对原告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双方冰释前嫌。此三案的成功化解,被当地群众传为佳话。

为了让农村群众拥有更加安定和谐的生活,为了让农村孩子在法律保护下健康成长,曾万军同志以他的青春和奉献,如孺子牛般孜孜不倦,努力耕耘,给力基层审判事业,画出了农村审判战线上的一道亮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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