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女法官:春风化雨解民忧 公正司法铸天平

2013-11-01 10:29:0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相关新闻:

泸州“法庭报道”一:用赤诚谱写精彩人生

泸州“法庭报道”二:江宁“女子法庭”启示录

泸州“法庭报道”三:濑溪河畔的守护者

泸州“法庭报道”四:信念支撑天平奉献抒写人生

泸州“法庭报道”五:奔走在边城的平民法官

泸州“法庭报道”六:情系人民群众 公正为民司法

泸州“法庭报道”七:法庭创先进 群众得实惠

泸州“法庭报道”八:小法庭谱写为民大文章

泸州“法庭报道”九:无悔青春献基层

四川在线消息(何扬)一提到“法官”这个词,很多人都会产生这样的联想:执正义利剑、铁面无私、解民倒悬等等,一个个威猛高大、令人敬畏的形象呼之欲出。

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罗汉等周边几个乡镇,一提到该区法院特兴法庭法官蒋坤慧,老百姓总是亲切地交口称赞:“多亏了蒋法官给我们主持公道” ,“多谢蒋法官,不是她啊,我连外孙女都不能探视了!”,“感谢蒋法官帮我追回欠款,不然我的损失可就大了!”……

这些朴实的话语饱含真挚情感,也隐隐为我们描摹出一个法官的形象,但似乎与威猛高大、令人敬畏相去甚远。那么,就让我们通过蒋坤慧法官工作的二三事,对这名基层法庭的女法官作更深入的了解吧。

真情调解促和谐

特兴人民法庭管辖龙马潭区罗汉、鱼塘、特兴、长安四个乡镇,法庭受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乡亲村邻之间的民事纠纷。作为一名出身农家的基层法官,蒋坤慧在化解矛盾时总是温和地对待当事人,耐心倾听他们诉说案情和想法,用朴素平实的话语将法律法规娓娓道来,让许多原本情绪对立、僵持不下的诉讼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

有一次,蒋坤慧承办了李某诉任某夫妇(李某是任某夫妇的女婿)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任某之女因公去世,李某委托任某领取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40余万元。任某领款后,担心李某为人,不愿将外孙女应得部分交付李某保管,李某一气之下将其女带走,不让被告夫妇与其见面。双方为此发生口角、抓扯,诉讼中双方的对抗情绪极大,无法正常交流。

蒋坤慧不急不躁,与当事人双方拉起了家常,聊起以前当事人在一起的幸福生活,聊聊双方都关心的孩子,聊聊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和未来……

良久,任某感动地说:“我明白了,孩子才是最重要的,现在孩子的妈妈不在了,我们更应该团结和信任,齐心协力地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蒋坤慧又对李某说:“你想想,你的妻子是任某的女儿,是任某夫妻一手含辛茹苦带大的,你的女儿自出生也一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她们现在失去了女儿,你忍心让他们再见不到外孙女吗?”听了蒋坤慧一番入情入理的话,李某低头不语。

蒋坤慧又适时提出了多种分配津贴的方案和探视、照顾孩子的建议,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庭支付了相应款项,李某也让家人将孩子带到任某夫妇面前,僵持了近一年的纠纷终得以化解,一家人化干戈为玉帛,亲情得以保全。

寓教于审解纷争

蒋坤慧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就案说法,经常通过对当事人开展正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的规定、标准向当事人阐明,因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次,蒋坤慧审理了周某诉郑某物件脱落致人损害纠纷一案,周某女儿在周某向郑某租用的门市内玩耍,因门市玻璃门脱落而不幸身亡。惨剧发生后,周某认为郑某应承担全部的责任,要求赔偿13万余元;郑某却认为门市出租给周某时已约定由周某自行维修、维护,自己没有错,坚决不同意赔偿。案件审理和调解因此陷入僵局。

蒋坤慧认真翻阅卷宗、查看证据、分析案情、厘清法律关系,查阅有关玻璃门质量及安装规范,亲自到事发现场勘查,到相关部门了解玻璃门安装、验收情况,寻找案件突破口。随后,她多次找到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地分析案情,让周某认识到其自身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维护维修玻璃门的责任:其女才两岁,应随时近身照顾,若其监护得力,玻璃门即使倒下,也不至于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同时也让郑某了解到,此案系物件脱落损害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法律原则。

蒋坤慧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进行疏导,做好双方调处工作。周某和郑某都认识到各自的过错,认为蒋法官分析的合情合理合法,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庭的调解意见,郑某支付5万元赔偿款给周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公正廉洁守正义

蒋坤慧办公室有一幅字,写着“公生明、廉生威”,这是2010年她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后,请一位喜爱书法的朋友所写。

当年下半年,蒋坤慧承办了田某诉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金某在接到传票后,就通过四处反映给她施加压力。在开庭前一天,蒋坤慧又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我是某部队的某干部,是金某的女婿,我岳父没有责任,你不要因为一个案子影响泸州的军民关系”。

蒋坤慧当即不卑不亢地说:“法院是审判机关,不管当事人是谁,我们法官审理案件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也不例外,我会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的。同时,也欢迎你来旁听。”

第二天,案件如期开庭,蒋坤慧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仔细斟酌双方提供的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在确认双方无法调解的情况下,及时地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万余元,同时,详细地阐述了判决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判决后,被告的女婿悄然地离开了。

此后的工作中,蒋坤慧一直以“公生明、廉生威”为座右铭,坚守着法官的职业操守和公平正义。

潜心钻研提质效

蒋坤慧常跟庭里的同志说:“质量来自学习、效率来自勤奋。”为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她在法庭案件数量多任务重的情况下仍坚持学习,认真钻研新的法律法规,为高质量地完成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蒋坤慧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每天她总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离去。为办好每起案件,她都认真阅卷、制定周密的庭审提纲,力求使每件案件的审理达到快速、准确、有效。她为每起案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凡是审理后有结果但毫无调解可能的案件,一定在当天写出判决书,及时下判。

蒋坤慧2010年任代理审判员,2011年被任命为审判员、特兴法庭副庭长。不到三年的时间,她审结了各类案件400余件,调解率达85%以上,无一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一错案,服判息诉率达100%,有履行能力的均当庭兑现,兑现金额890余万元,仅有少数无履行能力或需经评估拍卖的案件进入执行,民事审判质效达全省一流值水平。

蒋坤慧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春雨般的情怀,让一方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正义的力量。“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正是蒋坤慧,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庭法官扎根基层、撒播正义的真实写照。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