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捕

2013-11-13 16:02:2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消息(郭玉红)叙永县外出务工人员路某借酒浇愁,一时兴起挨个儿拨打长途报警电话寻开心、泄私愤。因为准备不足,被一一识破后,他竟然直播家乡“110”,发布将在繁华地段实施爆炸“重磅炸弹”。自以为可以逍遥法外,殊不知一周后神兵天降其束手被擒。11月12日,笔者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目前该起泸州市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从快予以批捕。

现年40岁的叙永县男子路某仅有小学文化,常年在外打短工讨生活,日子总也过得紧巴巴。今年8月份,正在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打工的他因为身体不适,想预支工钱被婉拒后甚是恼火。同年8月31日下午,借酒浇愁的路某,几瓶啤酒下肚不够尽兴,又喝干了整整一斤白酒。酒后,路某躺在草坪上拿着手机开始“自娱自乐”。他首先拨通了泸州“112”,谎称叙永县某养殖场有人受伤。因语焉不详,当地120话务人员回拨仔细询问详情时,路某信口开河编称“肠子漏了一地,你们快来呀!”医务人员立即向他介绍紧急情况处置办法。但交谈间,路某醉态显露,其报假警意图以失败而告终。随后,路某故技重施拨打泸州“119”的拙劣行径同样被识破。

直到当晚19时许,“意犹未尽”的路某精心编排一番后,居然拨通了泸州“110”报警电话,谎称自己两个兄弟被关在叙永县看守所,如果第二天10点钟以前不放人,将在叙永县杨武坊大桥、西外小学、东外小学等繁华地段实施爆炸。言毕,挂断电话的路某似乎如释重负,躺在草坪上呼呼大睡。

但接警的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将警情转发叙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警情如此重大,叙永县县委、县政府连夜召集教育、城管、武警、消防及政法各单位等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立即取消休息,投入值班备勤状态,并做好相关应对措施。

2013年9月1日,叙永县政法各单位处于应急状态,出动各类警力共计327人,警车31台,对叙永县城区内所有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主要路段进行全天候巡逻、值勤及便衣守候。同时,叙永县各城区学校也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叙永县城管局则召集工作人员在相关路段、场所疏散人员;消防、武警出动消防车及战士在城区不断巡逻。而杨武坊广场、滨江商城广场等地商贩更是全部停止营业一天。

自然,这不过是“虚惊一场”。案发后,该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率侦监科干警迅速提前介入该案,为公安机关引导侦查,确定了侦查方向,确保核心证据的及时收集,以及外延证据的规范完善。2013年9月9日,路某在上海务工地点被叙永县公安局抓获时,还不晓得自己的“无聊”犯了罪。

叙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路某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此及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释法

据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毛敏检察官介绍,近年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已成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发案率较高的犯罪之一,特别如上犯罪嫌疑人路某编造的“诈蛋”谎言,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冲击司法权威,同时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也遭受序胁。对此类犯罪,执法司法部门均从重从快从严打击。

据毛敏介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三)增设的罪名。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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