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蒋福云)4月2日,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共同将罪犯张某某押送到泸州市看守所,交付执行。罪犯张某某的收监执行,标志着泸州市首例在逃社区矫正人员网上追逃工作圆满完成。
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2012年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间,张某某未经监管机关及监护人同意,擅自外出,下落不明。经监管机关及监护人多方查找、走访,张某某仍无下落,脱离监管,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依法向原审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原审法院在审理后,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被裁定撤销缓刑后,一直在逃。经过多方协调,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依法将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在全国进行追捕。3月26日,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认为风声已过,悄悄潜回泸州。谁知,刚回泸州几天,就被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民警抓获。
在逃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的落网,有力地震慑、警示了其他社区矫正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