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禁渔期捕鱼 夫妻双双获刑罚 被处罚金共8000元

2014-09-22 09:58: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代春桃

四川在线消息(代春桃)近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捕鱼案件,一对夫妇因为在禁渔期非法捕鱼被依法判刑。

经庭审调查,被告人胡某、余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居住于合江县长江水域边上,平时靠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

2014年3月3日晚,夫妇俩划着小船,携带电瓶、升压器和舀鱼竹竿等工具悄悄来到合江县合江镇江语长滩长江边,船横在江面上,两人在船上摆弄一些装置,不时还发出噼啪的电击声。随着一声声电击,江面上渐渐浮起一条条死鱼。两人赶紧把鱼捞到船舱后划船返航。

当晚22时许,巡逻公安民警将二人当场挡获,并查获上述电打鱼工具及捕获的长江鱼类,经称重共计1.57千克。

同时查明,2014年1月15日,合江县相关部门通告:2014年2月1日至4月30日,合江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渔。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余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考虑到胡某夫妇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胡某罚金五千元,余某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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