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现首例社区服刑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

2014-09-24 10:04:5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晶城李貌 陈江华

四川在线消息(李貌 陈江华)近日,江阳区司法局在区检院、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的通力协助下,依法对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淦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这是江阳区司法局自2012年3月正式承担社区矫正职责以来,首例因社区服刑人员不服从监管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淦某某,2012年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江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后,淦某某于2012年7月由公安机关移交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

淦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面对人性化的社区矫正,淦某某没有珍惜。自入矫以来,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不服从司法所的教育监管,多次发生不按时报到、不按时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长期脱离监管的行为。淦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对此,江阳区司法局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区法院于2014年9月16日依法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

裁定宣布后,江阳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对淦某某依法收监执行。此次对淦某某执行收监,必将对其他服刑人员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