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李兵 毕军平)11月24日凌晨2时许,泸县顺通水务有限公司员工廖某电话报警:我刚才在云锦镇石马水厂宿舍内被2人持刀入室,抢走现金20000元及手机1部。
持刀入室抢劫是情形相当恶劣的刑事犯罪,刑警二中队民警闻警而动,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侦破工作。
报案人廖某对民警说:事发时间在凌晨一点过,自己正在熟睡中,突然有人敲门,他裸身起床将门打开后,准备继续返回床上睡觉,随即门外进来两名男子,其中一人进屋后拿出一把匕首,威胁廖某不准吼叫,然后将廖某卧室抽屉内的20000元现金抢走后迅速逃离。2名男子逃走后,他再穿上衣服去叫同事,然后打电话报案。
随即,一组民警负责调查取证、询问受害人、调取相关视频等;另一组刑事科学技术民警开展现场勘察。
经过对现场的认真勘查、反复实验,对报案人廖某的报案材料进行认真分析,办案民警发现报案人所报案情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有矛盾,疑点较多,现场并无明显翻动痕迹,且报案人在同现勘民警交流时神情不自然,对案件经过叙述较为死板。种种迹象表明该案可能系谎报案情。
当日上午11时,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再次对报案人廖某进行询问,经过一番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廖某终于招架不住,承认自己报的“抢劫案”纯属子虚乌有,根本就无现金被抢的事实,至于报案所称其手机同时被抢,事实上,廖某的手机在“抢劫案”发生前3天已遗失。
廖某交代:2013年4、5月份,他参与赌博输了四五万元,后将公司的货款挪用20000余元用于偿还债务,由于一年多来无法将货款补齐,遂精心策划,想用报假案的方式将公司债务消除。嫌疑人廖某被泸县公安局依法处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