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曾锐)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当场查获案值20余万元的烟花爆竹。
12月12日晚,治安大队民警获悉当晚将有两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途径渠坝,随即与泸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纳溪区渠坝纸厂路段进行蹲点守候。12月13日凌晨4时许,有两辆疑似非法运输车辆在渠坝镇与护国镇交界处的一路边洗车厂停靠,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并对车辆进行检查。
经检查,车内装载烟花爆竹共计830件,其中烟花“日日红”80件,“富贵红”70件,“天下财富”80件,“开门红”70件,“财”20件,“天赐洪福”20件,“福满堂”27件,“老板大发”48件,“银龙飞舞”20件。“银椰树”40件,“发财树”40件,“财宝归家”20件,“富贵吉祥”30件,“大地红”265件。
民警依法将司机及涉案人员等7人传唤至纳溪区公安分局进行询问,经初查,货车运输的烟花爆竹均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涉嫌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纳溪区公安分局现已依法对车辆及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对涉案的主要嫌疑人员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