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刘军)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物质生活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未成年权益保护问题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而当我们面临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保护问题、农村老龄人口关注问题、校园安全问题以及未成年人日常危险行为造成损害等情况时,我们是否应该反思,自己做的是否还不够?我们应该怎么去做的更好?下面,记者就带你去了解我们身边的几个案例:
案例一:七旬老人用5元零钱多次诱奸11岁幼女 获刑7年
被告人汤某(74周岁)在自家附近一黄果树下碰到被害人赵某某(女,11岁),然后将其带到家中卧室内实施奸淫,事后拿了五元人民币给被害人赵某某。被害人赵某某母亲发现女儿有钱买零食,经过追问才得知赵某某被性侵害,遂与丈夫一起到被告人汤某的家中将其找到并当场报警。后查明,被告人汤某以少量钱财引诱被害人赵某某,在其卧室内先后对被害人赵某某共实施了五次奸淫行为。虽然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七年。但是,对赵某某及其家人所带来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老年男性强奸幼女案件。在经济相对落后、偏远的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面子观念重,本案中,被告人汤某年已七旬,其孙子同被害人在同一个小学读书,身为爷爷辈的被告人却对年仅11岁的被害人伸出了“罪恶之手”,值得深思。而被害人母亲在初次发现女儿被性侵时,没有及时阻止、报警,而是为顾及“脸面”训斥了女儿,为后面多次强奸行为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未成年人面对性侵害的一无所知,往往使罪犯更易得逞。家庭、学校和社会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相关性知识、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案例二:因琐事争执 持械聚众斗殴酿成大祸
被告人陈某(未成年人)与王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在学校教室内发生口角,相约次日斗殴。陈某便电话邀约被告人高某(未成年人)帮忙;王某亦电话邀约两名朋友张某、赵某(均系未成年人)帮忙。随后,张某又邀约了另三名朋友,朋友又邀约了本案被害人张某某(未成年人)。当晚,高某购买猎刀一把。次日,双方在学校门口相遇后随即发生斗殴。期间,被告人陈某被对方追打不敌逃离现场,被告人高某拿出随身携带的猎刀猛刺被害人张某某左腋部一刀,张某某也拿出猎刀与高某对峙, 高某见状即逃离现场, 张某某随后因伤重倒地死亡。案发后,王某拨打110报警,张某在原地等候公安机关到来。当天下午,陈某、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3名被告人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3名被告人均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三名被告人均是在校学生,无犯罪前科,被告人高某从小比较听话,性格外向,好结交朋友,讲义气;被告人陈某,比较老实,性格较温和、内向,被告人张某爱运动。一群花季少年,正值青春年华,仅因琐事产生争执,却错误采取持械聚众斗殴的方式解决,终酿成大祸。如果双方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不会引发这样的惨剧。
未成年人在产生不良情绪后,要学会给情绪找一个合理的排解渠道。家庭、学校以及社会要给未成年人更多的关爱,帮助他们疏导情绪,预防犯罪发生。并且家长们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不能仅仅只关心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更要关注到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在孩子们遇到问题的时候,能及时给予帮助,引导孩子们正确处理遇到的问题。
案例三:小区燃放烟花爆竹 引起化粪池爆炸致8岁小孩身亡
原告王某、李某的儿子王某某在小区花园内与被告于某、张某、陈某(三人均系未成年人)等人玩耍时,因被告等人燃放烟花,引爆了小区内化粪池,致王某某当场死亡。事发后原告王某、李某认为被告于某、张某、陈某燃放烟花引爆化粪池,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建设化粪池未设计排气管道存在缺陷,被告物业公司未及时清掏化粪池,对小孩在化粪池周围燃放烟花的危险行为未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等是导致其子王某某死亡的原因,故诉至法院,要求三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物业公司赔偿各项相关损失54万余元。
本案事故系未成年人在公共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化粪池爆炸发生的损害事故。本案中死亡的未成年人王某某年仅8岁,另三名未成年人江某11岁、张某9岁、最小的陈某年仅6岁,在无成年人照管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本就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其根本不可能知道在他们玩耍的小区花园下面是化粪池,事发时没有任何人招呼制止不要燃放烟花。
未成年人因其年龄小、社会阅历浅等限制对其身处的环境、行为危险程度及后果往往缺乏必要的认知能力,身为监护人的成年家长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娱乐游戏活动,避免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同时,从事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做好危险预防提示,避免损害事故的发生。
各种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例告诫我们,多多关心您身边的孩子,如何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的引导、教育和宣传,如何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心理及社会交往等情况,发现不良倾向,如何及时干预和疏导,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等,是需要我们全社会都值得去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