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蔡惠兰)4月13日,记者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泸州市两级法院公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执行案件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44人,其中自然人36人,法人或其他组织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