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蒋洪)对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可以评价,对公安机关接处警可以评价,对公安机关案件办理也可以评价,这不是虚构的情节,这是泸州市公安社会评价工作的内容,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就是公安工作的最大肯定。
据记者了解,公安工作社会化综合评价分为日常动态测评、第三方测评两部分。日常动态测评重点围绕“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社区安全感”三个方面开展测评,具体是对市、县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刑侦、经侦、治安、监管、出入境、交警等部门警种在办理窗口业务、接处警和案件办理中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第三方测评分为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两个一级指标,以及社会安全状况、打击犯罪力度、治安防范工作、依法履职、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警务公开、为警清廉等,涉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内容十分宽泛。
泸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封安在4月29日召开的全市公安社会评价推进会上强调指出,社会化综合评价工作事关泸州公安整体形象,事关泸州公安集体荣誉,事关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心思花在为民服务上,把功夫下在解决问题上,把精力投到端正行风上,把力量放在塑造形象上,切实将评价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