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

2017-10-09 10:57: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石正秀 舒敏) 9月28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党组成员、副院长蒲卫东,各县、区法院分管环资审判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人以及泸州中院环资庭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吴洪汛对各区县法院的发言逐一作了点评,并作讲话。他强调,此次会议是泸州法院深入贯一次重要行动求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市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信心,切实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两级法院的核心工作,常抓不懈,并结合泸州实际,破解难题,努力打开工作局面,共同推动泸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讲话

吴洪汛对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了几点新要求。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增强环资审判工作的信心和动力。必须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对脚下这片土地负责、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始终紧跟步伐,牢牢把握“生态美”就是“百姓富”的题中应有之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环境正义和代际公平,保护美好的青山绿水。为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明确环资审判职能定位,服务保障美丽泸州建设。全市环资审判工作定位,要着眼于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建设和长江水资源环境系统的治理和保护。

找准定位,另一个关键就是要确定我们的职能。具体而言:要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要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充分发挥环境权益救济、公共权力制约、矛盾纠纷终结、公共政策形成四大功能,并努力探索四项功能的内在关系和逻辑秩序。要高度重视和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确立规则作用,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判。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注重预防与事后惩治、依法审判与公众参与的关系。要加强改革探索,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

要加强联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和治理。做好内部协调。环资审判部门要牵头做好内部的协调工作,强化立案、审判和执行机构之间,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内部整体合力;做好职能携手。积极推动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协调配合;推进周边协作。要与滇、黔、渝省市相邻法院、泸州上下游城市法院、川南片区法院加强沟通联系,不断加强协作,共同致力于区域环境保护。四是营造环保法治氛围。要积极组织开展典型环境资源案件旁听庭审活动,以案说法,提升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要精心组织策划宣传主题,强化庭审公开、文书上网、重大环资审判信息发布等,突出环境资源司法成果宣传,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影响力。

副院长蒲卫东对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找准工作定位,务求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有新的突破;创新工作理念,务求在审判职能发挥上有新的突破;完善工作机制,务求环境审判工作协同发展上有新突破;构筑工作平台,务求在环资审判宣传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会上,各县区法院还汇报了近两年开展环资审判工作的情况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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