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之间的语言暴力也算家暴 遇上家暴咋办?泸州中院这么说……

2021-03-08 21:59:3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 郭慧琳)遭遇家暴该咋办?施暴方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3月8日,记者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一些关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小知识。

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除了殴打等身体暴力伤害外,“想离婚,我杀了你全家!”“你个老不死的!”等这些语言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除了发生在夫妻之间,同居男女朋友之间、父母子女之间都可能发生家庭暴力。同时,男性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从四个方面,给予了温馨提示。

一是如果家暴正在发生,要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果有生命危险,要大声呼救、尽可能让邻居听到或者寻找机会拨打110。

二是不起诉离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是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报警,如实陈述姓名和时间等经过,若因家暴受伤,要及时拍照、录制视频或就诊验伤等方式收集证据。

四是,如果遇上施暴者不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家庭暴力中,施暴方将承担些什么法律后果?

首先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构成法定离婚条件,被施暴方可以起诉离婚,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撤销监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以撤销施暴者的监护权,但要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二是承担行政责任,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是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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