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林业“三大工程” 强力助推“中国名县”

2013-09-13 13:38:4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陈雪梅

四川在线消息(张涛)近年来,古蔺县以生态文明为中心,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下足功夫,实施“育才、富民、绿山”三大战略,以“三大工程”强势推进现代林业,着力建设“美丽古蔺·郎酒奢香”。

退耕还林工程

——完成造林39.1万亩,4万农户,18万人受益

1998年,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副司长赵良平来古蔺调研,对古蔺生态环境局部治理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扬,现场表态古蔺先行启动退耕还林试点,取得经验。当年,省政府即解决资金20万元,古蔺在护家乡开展了规模3000亩的的退耕还林先期试点。1999年,以粮代赈退耕还林试点工程在四川启动,古蔺随同纳入试点。从1999到2012年底,古蔺县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任务39.1万亩,工程覆盖全县25个乡镇,4万农户,18万人受益。

为保障退耕还林工程顺利推进,古蔺县强化县乡组织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条例》建立了从计划管理、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政策兑现、苗木调供、公开公示、示点示范、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

古蔺县有着一套退耕还林工作质量保证程序,市下计划到县后,县分解计划到乡镇,县有关部门同乡镇一起按照全县退耕还林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生态治理规划和流域治理要求进行作业设计落实到农户地块,并以作业设计报告和说明书送达到乡镇,乡镇政府组织实施造林,县林业局统一调供种苗,负责验收到造林小班,验收报告以书面形式发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将面积分摊到各退耕农户,并进行公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核发政策兑现证和林权证;相关部门落实有关补助政策;造林次年起管理抚育一年一次,由乡镇验收到地块到农户,县林业局负责抽查,按抽查合格面积由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政策兑现到户。

在政策兑现过程中,古蔺县经过探索实践,在全省率先推行《退耕还林政策兑现证》制度,将原来比较分散的合同,卡片、验收单、兑粮券等统一纳入政策兑现证,实行一户一证,一证贯通的办法。退耕农户凭证领取钱粮补助,办理农业税减免,林权证申领等事宜,有效地防止了贪占造林面积,克扣补助钱粮、违规收取费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在造林后期管理中,对毁林、破坏林地的依照《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进行严厉查处;把退后管理同政策兑现结合起来,凡是毁林复垦的不予补助;搞好退后的抚育和管理,成立护林组织,落实退后管护责任。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完成生态公益林49.3万亩

还是1998年,那年9月,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同年10月,古蔺县被列入省级天保工程试点县,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200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后,古蔺县正式实施天保工程。2000年至2012年,全县共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49.3万亩。

其中:人工造林16.73万亩、封山育林23.47万亩、飞播造林7.9万亩、人工促进育林1.2万亩;国有林森林抚育6.3万亩;新建种苗基地一个,面积120亩;完成种子园和母树林基地建设3个,面积2100亩,新建科技支撑项目1个(赤水河干旱河谷难造林地区造林示范项目),面积500亩;对200.6万亩森林依法实施了常年管护,2011年以来管护森林面积增加到238.9万亩。全县累计投入天保工程资金1.6亿元。

古蔺县对森林资源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双向目标管理,按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两条线,县与乡(镇)政府之间,县与乡(镇)林业部门之间签订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其它各部门在县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推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报账制,检查验收制,执法监察制,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古蔺县“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早在2007年,古蔺县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业扑救森林火灾; 2010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森林公安分局,从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了全县坚守住天然林“禁伐”的红线;2011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古蔺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古蔺县创新管护方式,强化分类管理,针对国有林,整合国家补助的管护费和国有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采取专职管护模式和社区共管模式,实行国有林业职工和当地林农进行管护;针对集体公益林,采取林农直管模式和家庭托管模式进行管护,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公益林所有者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由林农直接管护自己的林地资源,将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全额兑现各林农,并由当地村社管护人员进行监管。

利用县财政补助的管护经费,根据各乡镇林地资源状况、森林火险等级情况,确定村社管护人员,进行定额补助,专职负责本区域的森林管护和监管工作,强化预防,严厉打击,确保了无大的森林火灾、无大的滥砍滥伐、无大的森林病虫害发生。

石漠化治理工程

——治理石漠化面积49.61平方公里,治理岩溶面积82.49平方公里

今年,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现场会将在泸州召开,古蔺县箭竹乡团结村作为此次石漠化治理现场会的现场点,迎接八方宾客来蔺考察学习。这是对古蔺县发展现代林业,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肯定。

在古蔺县26个乡镇中,除黄荆乡、桂花乡外的24个乡镇均为岩溶乡镇,岩溶区面积占总幅员面积的59.0%,岩溶区中石漠化土地及潜在石漠化面积占县总幅员的52.2%。石漠化土地中,重度、极重度石漠化面积占22.1%,于2011年被列为全国石漠化治理县。2011至2012年,共完成封山育林14650亩、人工造林6582.1亩,分布在大寨、箭竹、马蹄;完成中央投资401.1万元。治理石漠化面积49.61平方公里,治理岩溶面积82.49平方公里。

古蔺县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小流域的特点和水土流失规律,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从山上到山下,从坡面到沟谷,合理布局各项措施,使之形成立体的综合防护体系;成立工程质量督查组,组织县级林业技术人员对各造林环节开展每日督查,对乡级林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进度督促检查;严把整地质量关,实施大穴整地,明窝检查,窝子规格60×60×50cm,不合格坚决返工;严把苗木质量关,成立县乡联合苗木质量验收小组,达不到要求苗木坚决不能上山;严把栽植质量关,在苗木栽植时所有苗木严格按照下足底肥、栽前灌水、苗木深栽、覆土踩实的技术要求,严格把好栽植质量关,确保成活早发,确保成活率。

近年来,古蔺县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卓有成效,切实改善了生态环境,有效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生态文明。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258万亩,林木总蓄积8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9.65%,建成以杉、柏、松为主的硬木质原料林产业基地24.1万亩,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5万亩,以厚朴、黄柏、杜仲为主的地道中药材基地4.7万亩,建成以黄荆国家级4A级景区、红龙湖省级森林公园为龙头的生态旅游景区,2012年底,实现林业总产值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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