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检察司法为民挽救失足少年 群众感激送锦旗

2014-03-18 10:01:30来源:四川在线泸州频道编辑:王晶城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朱华 闵炼)3月14日早上,古蔺县检察院办公大楼前锣鼓声声,非常热闹。原来是失足未成年人邓某及其父母亲和其他亲属,为表达深深敬意和谢意,给该院送来书写着“敬业正直,为民解忧”八个大字的锦旗。当案件承办人从邓某的父亲手中接过锦旗时,他热泪盈眶,深深鞠躬,连声道谢:“感谢检察官挽救了我的儿子!”

2013年10月,邓某(1999年7月出生,初中在校生)因琐事与同班同学吴某发生纠纷。当晚,邓某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持美工刀将吴某的颈部割伤,致被害人重伤。古蔺县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及时到邓某所在学校、住所地开展了社会调查,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且到被害人家中作调解工作,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最终由加害方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5万元,并达成了谅解意见。承办检察官考虑到邓某作案时刚满14周岁,心智不成熟,且一贯表现良好,积极赔偿被害方后取得对方的谅解,遂向法院建议适用圆桌审判,并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近日,一审法院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了该案,并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失足少年邓某获释重回校园继续上学。

据悉,该院未检科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多措并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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