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周世培)古蔺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建设派驻乡镇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要求,经省检察院审查批准和县编办确认批复同意,规划建设的二郎、龙山、黄荆3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已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行。此举,既达到下沉检力、延伸法律监督、服务基层的目的,又给农村群众不出乡镇即可向检察机关表达诉求、咨询法律等提供了方便,深受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为了做到检察权阳光运行,促进检察队伍更好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牢记为民宗旨,增强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古蔺县检察院坚持“工作开展到哪儿、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儿”的原则,结合检察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以“‘两学一做’做表率、执纪为民到基层”为契机,走进群众、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把纪律监督触角延伸到派驻检察室辐射的乡镇,深入推进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践行群众路线,巩固提升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公示内容 明确监督任务
制作“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内容”公示牌,在检察室所在地公示“群众监督内容20条”,从政治意识、遵纪守法、认真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列出检察人员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提示群众给予监督;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便于群众行使监督权,保证举报有渠道、举报有回应。
收集意见 拓宽监督渠道
在检察室所在地设置“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欢迎广大群众对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检察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不讲政治、不守规矩、不守纪律以及不依法、不规范、不认真、不廉洁等行为进行书面监督举报,拓宽监督。
走访督查 落实监督实效
由古蔺县检察院纪检组牵头和协调、分管领导带队、纪律作风建设责任部门参与,通过不定期走访当地干部群众、查看工作资料、梳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式,一方面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导;另一方面,针对全体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暗访、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错或问责,限时整改到位;并把督察发现的问题与年度绩效考评挂钩,督促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廉洁从检、执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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