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推进审执一体化 快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17-06-19 10:59:0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钰) 2017年年初,王某甲与王某乙发生纠纷受伤住院,因协商未果,王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案经古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乙赔偿王某甲的各项损失共10304.2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乙一直未履行相应的义务。

6月9日,王某甲向古蔺法院太平法庭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以期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追回损失。收到申请后,太平法庭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王某乙,督促其履行相应的义务。接到法院通知后,被申请人王某乙在来到法庭,向协助执行的法官阐述其近期的情况,并表明,因为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希望缓一缓。法官在了解王某乙的基本情况后,通知申请人王某甲进行协调,王某甲称急需这笔钱归还因打架受伤时向银行贷款治疗的费用。最终,王某甲与王某乙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在法庭的见证下,王某乙一次性支付王某甲相关的款项。

该案是古蔺法院实施“审执一体化”以来快速执结的又一起案件,对于人民法庭民事裁判中涉及金钱给付义务的案件,“审执一体化”优势在于人民法庭审理案件时,更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办理执行时,方便当事人,更高效快捷,在人民法庭督促下,增强自觉履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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