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一场特殊的“庭审”方便群众化解矛盾

2017-07-28 11:25: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庞山岚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何烈) 7月25日15时,古蔺县人民法院在土城镇大山村7组王某某家里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件,为双方当事人在炎热的天气送上“清凉”。

原告王某某于2017年5月12日入住被告古蔺县土城镇卫生院治疗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等疾病。在5月17日晚上,王某某一如既往的和同病房的四位老年病人一起外出散步回来,由于同住人员比较多,王某某感到有点吵闹就私自住到了隔壁的病房。晚上十时许,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前来病房打消毒液,并再三叮嘱病人:小心地滑,注意安全。然而,六十多岁的王某某并没有理解到医务人员的叮嘱,到底要怎样做才算是“小心”?于是,王某某想要起床去卫生间,就在她起来刚要穿拖鞋的时候,脚下一滑就摔在了病房水泥地上,当场就造成了王某某本人右腿骨折。随后,王某某被卫生院送往古蔺接受治疗,治疗终结后回到家中休养期间,王某某的儿子找到卫生院协商此事。最终,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维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原告右腿骨折尚在休养期间行动不便,加上公路不通,山路坎坷崎岖,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妥善解决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将此案审判地点定为原告王某某家中。

经法官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法庭深入群众,为老百姓上门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急切的问题。

由于古蔺县地处乌蒙山区,经济条件和交通条件非常落后,古蔺县法院肩负着法治宣传、定分止争、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职能。为创建法治社会,让偏远山区的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的暖阳,打造法治古蔺,古蔺县法院长期坚持巡回审理,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送法上门、减轻诉讼负担。也许现实的公路不通,但巡回法庭这条“法治之路”却能通往每一个老百姓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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