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法官判后释疑 借款人自动还款

2018-05-18 19:33: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何雪)“法官,我已经向原告还款了,现在向你们交收条和转款依据。”2018年3月17日,古蔺县法院民二庭法官接待了一名本以为会上诉的被告。该被告在庭审前和判决后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本案借款,经过古蔺法院民二庭袁莉法官的耐心解释说明,该被告最终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被告骆某于2012年12月在原告罗某某处借款6万元,后两次向原告出具借条,至今未还款。庭审中原告提供了2份由被告亲笔书写的借条予以证明。被告认为自己只是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但并未实际得到原告的借款,并且大额交易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所以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交付了被告6万元借款,并始终坚持自己并未得到原告的借款。该案最终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被告仍然情绪激动,找到承办法官要求给说法。

办案法官耐心给被告解释判决的依据,被告作为大学文化程度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出具借条会产生的法律后果,且法律并未规定6万元属于大额交易,故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通过法官的判后耐心解释,解开了被告的疑惑,最终被告选择了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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