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古蔺县一村干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被问责

2018-10-25 18:19:4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苏海鹏 孙科) “我主要是学习不够,对党纪法规认识不清,理解不透,认为都是亲戚,收点礼物是人之常情,才铸成错误。希望各位同志以我为鉴,警钟长鸣,严以律己,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日前,古蔺县椒园镇水田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闫登凯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作出深刻反思。闫登凯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加强自身修养,严格按照党章要求约束自己,做组织放心的干部,做群众信任的干部。

2010年12月,水田村村民闫登凯当选为水田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在选举大会上,闫登凯向选民承诺: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村民做实事、做好事,不负群众的信任。但是,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闫登凯的“初心”逐渐偏离了轨道,最终给自己上了一堂深刻的“廉政课”。

2013年9月,村民彭兴远之女彭洪芳与王朴勇准备结婚,需要办理结婚证。由于彭洪芳没有户籍,需要村委会出具证明才能办理补录入户手续。彭洪芳与王朴勇到闫登凯家找闫登凯出具补录入户手续的相关证明。闫登凯是彭洪芳的表叔,在办理了证明后,彭洪芳说:感谢表叔帮忙,我们也不常在家,给你带条烟,请多多关照。闫登凯推辞不收,最后彭洪芳放下价值190元的软包玉溪烟1条后就走了。闫登凯收到烟后,心理忐忑不安,害怕出什么问题,同时也在心里不断的安慰自己:反正是亲戚,收条烟,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

2013年11月,彭兴龙之女彭洪菊与余小俊结婚,同样需要村委出具证明办理补录入户手续才能领取结婚证。彭洪菊与余小俊到闫登凯家找闫登凯帮忙,送了闫登凯价值190元的软包玉溪烟1条,闫登凯坦然接受了。

闫登凯心存侥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触犯了党的纪律。2018年4月,椒园镇纪委发现了水田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闫登凯在为群众出具证明时收取群众礼品的线索。2018年6月25日,椒园镇纪委给予闫登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折合人民币380元上缴国库。

今年以来,古蔺县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的原则,采取“拓宽渠道排线索、纵横交叉全面查、突出重点精准巡”的方式,严肃整治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为古蔺“率先摆脱贫困,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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