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发布加强经营场所和人员管控通告

2020-02-07 16:04: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阮长安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记者 蔡惠兰)2月7日,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并发出通告,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和人员管控。旨在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

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管控。除果蔬、粮油、肉类、副食、医药、金融、水电气、公共交通等生活必需行业外,其他非生活必需类行业全面停止营业。正常营业的经营场所,须关闭休闲、娱乐、餐饮区域,并按防疫要求对场所进行定时消毒,营业人员须每日定时测量体温正常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后,方可营业。

市民进入营业场所须佩戴有效防护口罩;万家乐、好邻居、新世界、多尔惠、太实惠、一品万多、永乐万家等超市须实行“一进一出”管理,配备体温检测仪,市民体温检测正常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后,方可进入。农贸市场实行“一进一出”管理,市民进入须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

全县所有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小区居民须体温检测正常、佩戴有效防护口罩,方可进入;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需进入小区的,须出具有效证件,体温检测正常,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方可进入。体温检测异常的人员,一律按规范程序就近就医,并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所有小区居民要切实减少家庭成员外出,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指派的家庭成员每天进出小区不超过2次。单位上班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生病就医等特殊原因需外出的,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管理,做好电梯、楼道、环境清洁消毒和封闭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对无物业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各乡镇应在场镇外围、进村路口合理设立宣传点,劝导群众居家防控。群众要做到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拜年、不走亲访友

,市外重点疫情地区来蔺返蔺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对不主动申报、瞒报及拒绝接受辖区管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并提前报村(社区)备

案,对举办、承办、参加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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