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于杨 何烈)“本人夏某某在法院立案执行后,未主动到法院报告财产,积极履行,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请法官原谅。”2020年12月9日,在古蔺县法院调解室,被执行人夏某某在面对执行法官送达的拘留决定书时,主动写下悔过书,承认错误,并让其儿子立即筹钱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夏某某系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老熟人”,从2018年至今已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4件,执行法官在两年前的案件中曾对其采取过拘留措施并执行完毕案件1件,在尔后其他系列案的执行过程中,夏某某提高了“警惕”,四处“躲猫猫”逃避执行。执行干警也曾多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前往寻找被执行人,但往往因找不到人而使案件陷入僵局。
2020年12月9日,因曾某某申请执行夏某某一案,执行法官再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碰运气”,让人惊喜的是,执行法官刚到其家门口便见到踏破铁鞋无觅处的被执行人夏某某从家中楼梯迎面走下来,而夏某某看见执行法官时,张皇失措。大概是夏某某认为自己的案件已然沉寂,放松了“警惕”,所以才会被执行人员撞上。执行法官随即亮明身份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面对执行人员的询问,被执行人不以为然,且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执行人员遂向其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宣讲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拘留决定书一送达,仿佛唤醒了被执行人夏某某尘封在两年前的“被拘留”记忆,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夏某某随即向执行法官申报自己之前有购买一辆挖掘机登记在其儿子名下的情况,后与其儿子联系并告知其父亲案件未履行即将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夏某某的儿子当即筹集了十万元现金前来法院履行。鉴于被执行人夏某某有悔过表现,且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训诫,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