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商标权纠纷案件

2021-01-05 16:05:2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林 张利娜) 自“六稳六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古蔺法院始终秉持“护航市场主体、服务地方大局”的理念,妥善处理涉市场主体案件,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判决未履移执行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古蔺县奇开酒业有限公司、郑州明振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两案,经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四川省古蔺县奇开酒业有限公司、郑州明振商贸有限公司在成都商报上刊登侵权声明,以消除对郎酒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判决生效以后,四川省古蔺县奇开酒业有限公司、郑州明振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中院裁定将该案移送至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

公司消失陷困境

接到案件后,古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考虑到郎酒公司系当地龙头企业,案件执行结果对地方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遂指定本院繁案团队业务素质过硬的法官承办此案。

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两被执行公司展开调查。但调查结果却让人“焦头烂额”。根据工商登记上显示的地址,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四川省古蔺县奇开酒业有限公司、郑州明振商贸有限公司在登记住所既无办公场地、也无工作人员,因审判环节两公司未出庭参加审理,传票及相应文书系公告送达,此时两家公司又如人间蒸发了一般,使执行陷入了“找人难”的困境。

六稳六保来助力

执行法官考虑到,若本案不能及时执行,郎酒公司因本案侵权行为造成的商誉影响还会进一步扩大,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通过承办法官多方走访、多渠道打听、终于找到了四川省古蔺县奇开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号码,并与其取得联系,为本案执行找到了契机。

在会见四川省古蔺县奇开酒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时,执行法官重点向其阐述侵害商标权给郎酒企业造成的损害,严厉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四川省古蔺县奇开酒业有限公司最终在成都商报上刊载了侵权声明,及时遏制了本案侵权行为对四川古蔺郎酒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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