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亮剑执行担保人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1-01-08 17:05: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陈攀)近日,古蔺县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让担保人承担起执行担保责任,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6年,窦某某作为泥工师傅,为被执行人古蔺某砖厂、夏某某提供劳务。后经结算,二被执行人共差欠窦某某工资47100元。案件经审判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分期履行义务。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经被执行人提出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胡某某作为案件但保人自愿承担执行担保责任。

双方约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届满后,被执行人怠于履行支付义务,担保人怠于行使担保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古蔺法院一方面立即调查砖厂、夏某某财产情况;另一方面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胡某某的财产,查封其房屋,冻结其微信、银行账户。经执行人员不断努力,被执行人夏某某支付给申请执行人9800元,担保人胡某某支付给申请执行人37300元,窦某某多年血汗钱终于到手。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担保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执行担保人为他人提供担保,既要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又要明晰担保应当负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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