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时隔八年收回借款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2021-03-03 17:10:5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越 何欢)“感谢执行法官,时隔近八年了,在过年前终于收回了我借出去的钱,非常感谢你们的付出。”3月1日,申请执行人姜某某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拿着锦旗一边致谢一边说道。

当日上午,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来自一位申请执行人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着“法律卫士,公正执行,一心为民,办案神速”十六个字,简单的两排字,彰显申请执行人由衷的感激之情。

申请执行人姜某某与被执行人蒋某、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蒋某于2013年5月向姜某某出具借条,蒋某、邱某某于2013年7月向姜某某出具借条,因蒋某、邱某某未及时还款,姜某某于2018年起诉至古蔺县人民法院。经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蒋某偿还原告姜某某借款285000元,被告蒋某、邱某某偿还原告姜某某借款本金500000元及按月利息2%计算的利息,二被告不服上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姜某某遂向古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查明被执行人蒋某在成都市有不动产登记信息,执行法官及时对其进行查封并快速推进到拍卖程序。拍卖成功后,已临近过年,执行法官加班加点梳理案款并及时进行发放,此案共计支付申请执行人1552420.81元,申请执行人在过年前收到了案款,便有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及时推进案件办理流程,不仅是我们执行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对我们执行工作的期盼,及时推进案件办理流程,及时发放案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题中之义。”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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