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秀)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二郎法庭前往二郎镇水泉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地村民6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原告刘某共生育三个子女,刘某的次子和丈夫已过世,现刘某年近八旬,身患多种疾病,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长子范某某近几年未对刘某尽到赡养义务,且经多次协调,长子范某某拒不承担赡养义务,刘某无奈之下将长子和女儿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两名子女支付赡养费。
开庭审理期间,被告范某某未到庭参与诉讼,本院已缺席审理,因范某某的配偶钱某在庭审现场,为及时化解矛盾,庭审后,承办法官组织范某某的配偶参与座谈,并让钱某转告范某某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也要给自己的子女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钱某表示会及时转告范某某,同时承办法官也和村组干部沟通,希望村组干部继续做范某某的工作,让其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此案向参与旁听的村民开展以“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养父母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课,起到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