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袁渊 黄禹)“现在开庭!”5月27日下午,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古蔺法院第一审判庭正式公开开庭审理。不同以往的是,此次庭审现场来了一群特殊的“小客人”,50余名来自古蔺二小的学生观摩庭审。
庭审现场。黄禹 摄
在“6.1”儿童节及“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古蔺法院通过邀请学生观摩毒品案件庭审,让其“零距离”接受禁毒警示教育,达到以法育人、以法化人的警示教育目的。
小学生观摩庭审。黄禹 摄
庭审中,从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当庭宣判,师生们聚精会神的倾听,审判长将“析理释法”穿插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最终,认定该案被告人郑某提供场所,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中1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刑事处罚。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当庭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小学生观摩庭审。黄禹 摄
郑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对自己“触碰毒品”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并告诫同学们一定要引以为鉴,远离毒品,不要像他一样走向犯罪的深渊。
法官“以案说法”。黄禹 摄
庭审结束后,法官少审庭结合案例及青少年心理、生理、思想、学习等特点,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同学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毒品犯罪”,倡导未成年人学会保护自己、多参与健康活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帮助同学们筑牢不沾毒、不碰毒、不吸毒的安全防线。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现场观摩案件庭审,深刻认识到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心存侥幸触犯刑法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