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张杰) 近日,为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古蔺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零距离”见证执行、监督执行,确保执行干警依法履职,提高执行公信力,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太阳光的照耀下、人大代表家的院坝内,“阳光执行”的执行现场便设置在这里。
据了解,张某申请执行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系邻里纠纷引发,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2万多元的赔偿义务。张某多次催促未果,无奈之下,向古蔺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赓即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但因当事人双方心存芥蒂、隔阂较深,被执行人不愿意主动履行。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若处理方式简单粗暴,被执行人的抵抗心理会更强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酿成更大的后患。王某执意不愿履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本着“化干戈为玉帛”的初心,执行干警积极作为,持续通过电话、微信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疏通双方心中郁结,逐步化解双方的陈年积怨。同时,执行干警坚持释法明理,充分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可能给他带来的诸多不利后果。
最终,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意愿。考虑到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有着深厚的信任感,在征得张某和王某的同意后,执行干警随即联系茅溪镇人大代表,邀请他见证本次执行。
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张某现场支付六千元现金给王某,王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妥善化解邻里纠纷,维系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是本案执行干警的初心,也是我们法院人共同的心愿。”古蔺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口号,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今后,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紧紧围绕“讲政治、抓办案、增公信、促和谐”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执行效能,助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