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当庭开出1500元“诚信罚单”

2024-09-09 13:10:1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魏杰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王叶玲 易欢欢)近日,古蔺县法院对一当庭作虚假陈述的当事人开出1500元的“诚信罚单”。

据了解,原告周某与被告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周某在庭审过程中以“记不清”“忘记了”“时间太久”等为由,对欠款总数额几次改口。周某先说潘某向其借了2万元,后又改为4万元,在法庭的追问下,又说欠款数额为5万元。

在法庭告知周某要如实陈述,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周某在后续的法庭调查中依旧罔顾事实,对借款时间和数额作出前后不一致的矛盾陈述。同时,法庭责令周某说明每一笔转账的事由时,周某编造转款事由,刻意隐瞒事实。

鉴于此,法庭休庭两次,对数额进行核对,并当场打电话向未到庭的被告核实借款金额、还款金额、利息约定等事项。最终,原告周某承认了法庭所调查的事实。

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陈述,妨碍了案件的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依法对周某作出了罚款决定。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愿接受处罚,并缴纳了罚款。

法官提醒: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任何作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妨碍案件审理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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